华夏泰科-首创产品申报标准

时间:2023-12-23 18:23:37 |  来源:华体会会员登录 

  填补国内(国际)空白,技术水平国内(国际)首创,尚且还没有取得市场业绩的技术产品,属于关键领域“补短板”,推动首创商品市场应用,促进首创产品迭代创新与产业化。下面华夏泰科将为您介绍首创产品申报标准,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。

  1.属于国内(国际)首次研制,在同种类型的产品中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,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。产品知识产权明晰,申报单位拥有该产品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。未来可以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。

  2.申报单位可选择产品前3个合同中任意1个进行项目申报,已成熟商业化的产品不予支持。且合同须为自项目申报之日起近1年内签订的合同(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)。合同内容需对应申报的首创产品(多个产品对应同一个合同需进行合同拆分)。

  3.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为正常市场化采购行为,不存在以下关联关系,包括:持股/被持股关系、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、董监高人员重叠以及所有类似情况。

  4.已获得过“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” 资金支持的单位不再支持。且每年每家单位仅支持申报一项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。

  1、该项目的支持对象为注册在北京市范围内的中小企业,支持的领域为硬科技领域,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、医药健康、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、新材料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、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。如会员企业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考虑申报。

  2、支持内容为支持属于关键领域“补短板”、填补国内(国际)空白、技术水平国内(国际)首创的技术产品实现首次应用。

  :指产品是不是属于国内(国际)首次研制,在同种类型的产品中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,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,未来可以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。

  :指产品是不是能够实现首次应用,是否有正常市场化采购行为,是否有有效知识产权保护,是否有相关行业管理要求或强制性认证。可以通过项目合同、发票及银行回款单等评估产品应用性。

  指产品能否提升品牌知名度、美誉度、忠诚度和影响力,能否增加市场份额和利润率,能否参与重大专项或获得相关奖励。

  3、该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,依照产品应用效果,按照首次进入市场合同(前3个合同中任选1个)金额30%比例,择优给予首创产品研制单位资金支持。每家企业每年国际首创产品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,国内首创产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。支持资金用于企业组织首创产品迭代创新和产业化。已获得过“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” 资金支持的单位不再支持。

  如果您要进一步了解首创产品申报的条件、需要注意的几点等,或者需要华夏泰科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服务,欢迎您随时保持联系我们。华夏泰科从业来服务超过2万家客户,拥有大量成功案例,一站式申报服务平台,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,帮企业高质量加快速度进行发展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,全力帮助您顺利完成申报工作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加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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